电话:010-51668786
51668832
传真: 010-65486997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管庄重兴寺12号院 |
|
泰兴市姚王镇读者来电反映垃圾箱建在熟食店门口 |
| (2008年06月16日 发布者:思地美垃圾箱) |
|
本报讯 (记者钱立群)泰兴市姚王镇读者陈先生向本报反映,村里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,在他家店面房门口建起了一座垃圾箱。
陈先生是姚王镇毛家村人,他家有一店面房开熟食和蔬菜店。今年4月12日,他出门办事,两天后回家发现,店面房门口建起了一座垃圾箱。垃圾箱较大,是砖头水泥建成的,距离他家店门口不到10米。陈先生认为,天气一天天热起来,垃圾箱会招来很多蚊蝇,散发出难闻气味,对10米外的熟食和蔬菜店有影响。
经了解,这座垃圾箱是村里建的。陈先生找村委会交涉,村干部说,垃圾箱建在这里位置适中,不会对他家造成环境污染,拒绝搬走。一气之下,他将垃圾箱推倒。村干部要求他将垃圾箱原地重建后,再从他店门口搬走,另外选择地点安置。“我承认推倒垃圾箱的行为不对,重建垃圾箱的钱由我出。但村委会这种先建再移的要求不是故意刁难我吗?”
姚王镇毛家村一位姓黄的民兵营长说,这座垃圾箱建在公用土地上,周围村民多,位置适中。未建垃圾箱前,很多村民将垃圾倒在这里,污染了环境。垃圾箱距离店门口约10米远,对店面基本没有影响。村里要求陈先生将推倒的垃圾箱原地重建,未说“先建再移”。
记者问,垃圾箱选地址有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?他说,在村民代表会议上,他们说了准备建垃圾箱的事,村民都赞同,会上未讨论选址的问题。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建在那个地方比较合适,就建在那里了。
据了解,垃圾箱被推倒后,有民警赶到现场调查过。姚王派出所副所长陈宝富说,陈先生认为垃圾箱建在他店门口有影响,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,依法解决问题,擅自将垃圾箱推倒,应当承担一定责任。对于垃圾箱的选址问题,他认为,建在那里不太合适,可以考虑其他地址。
毛家村支书黄国联证实了民兵营长的说法。他表示,对于该垃圾箱的选址问题,将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。
|
| 返回行业新闻 |
|
|